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市档案局政务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3.01.01 来源:市档案局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意见,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365bet足球比分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档案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市档案局组成部门机构信息;

2.市档案局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名单等。

(二)政策规章

1.正式文本:档案规章和档案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

2.工作规则:档案工作规则。

3.政策解读: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其他

档案局财务信息预决算、工作目标和报告等其他应公开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以在伊春档案网站上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伊春档案局网站(/);

3、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主要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档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档案工作规划;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开时限

市档案局主动公开的档案信息,自档案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档案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365bet足球比分

地址:伊春区新兴西大街106号

联系电话:(0458)3765181

传真号码:(0458)3645362

通信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106号,邮政编码:153000

电子邮箱地址:sdajbgs@163.com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伊春档案网站下载或填写依申请公开电子版表格,具体网址为/bszn/2015/11/1173.html填写电子表格后直接通过档案局电子邮箱提交,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接待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伊春档案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提交即可,或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处理

市档案局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属于已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未公开的,将依相关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档案部工作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档案局未依法履行档案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伊春市监察局举报。监督电话:3879230,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档案局在档案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档案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档案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市档案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市档案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以申请公开表格.doc